政策法规

规章制度

当前位置: 首页 -> 政策法规 -> 规章制度 -> 正文

汉江师范学院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工作制度(试行)

作者: 来源: 阅读次数: 日期:2023-07-04

一、总 则

第一条 为规范离退休职工工作处的工作,更好地履行本部门的工作职能,确保离退休服务与管理工作高效、有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离退休工作在学校党委、分管校领导直接领导下,向学校领导负责。

第三条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全体人员要以政治坚定、工作严谨、作风优良、纪律严明为标准严格要求自己,做到爱岗敬业,服务至上,客观公正,依法办事,勤俭廉洁。

二、工作职责

第四条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全面负责离退休人员的服务与管理工作;负责重大节日离退休人员、困难党员与职工的慰问工作;负责离退休人员思想政治工作、管理与服务工作;负责落实离退休人员的政治、生活待遇;负责老干部阅读文件、参加学习会议、听重要报告的组织安排;负责校关工委工作;负责离退休活动室、文艺室的管理;负责组织开展离退休人员的文体活动;负责离退休人员去世后的丧葬等善后工作。

第五条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全体人员实行定岗位、定职责、既分工又相互配合的工作机制。

第六条 每一位工作人员都要认真履行自己的岗位职责,完成领导交办的工作,接受检查、监督和考核。

三、会议制度

第七条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会议制度须坚持党的领导、拥护党的领导,执行国家对离退休人员的方针、政策,促进全处工作人员凝心聚力,为离退休人员做好各项服务。

第八条 离退休工作处例会由处长主持,全处工作人员参加,根据会议内容,可邀请有关人员参加。

第九条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例会每周召开一次,与政治、业务学习相结合,传达学校有关文件;传达上级和学校有关会议精神;研究离退休人员在一个时期对某一个问题反映比较集中的问题;总结上周工作,布置下周工作任务并列出本周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工作要求,明确分工,责任到人。

第十条 根据离退休职工工作处例会的讨论内容,参会人员充分发扬民主、集思广益,由处长在全面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作出决定。

第十一条 每年召开一次校关工委会议,会议由关工委主任主持,校关工委成员及职能部门负责人参加,关工委办公室协调,根据国家和省关工委出台的对高校的文件要求,确定工作议题,共同研讨本年度关工委具体任务并加以实施。

四、办事规则

第十二条 离退休职工作处全体人员必须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办事,认真执行年度工作计划,按时完成《校长工作报告》提出的年度离退休工作任务,坚持依法依章办事,认真严谨工作,防止和避免差错。

第十三条 重要工作和问题必须及时向分管领导请示汇报。

第十四条 答复离退休人员的询问必须遵循有关文件、制度。对把握不准的问题必须按级请示,再作答复。

第十五条 按时完成本部门工作计划、实现工作目标。

第十六条 工作任务布置后,要认真组织落实,及时分解任务,排定工作进度,确定责任人,要做好定期督促检查,加快节奏,提高效率。

第十七条 工作作风要严谨、务实,力戒浮躁,要真抓实干,工作要有成绩、有实效。

第十八条 来文由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办公室受理,及时送处长签批并转送有关人员阅办。办公室要定期对各类文件进行分类、整理、归档,列出目录,以便查询。

第十九条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印鉴分为行政印章和分党委印章,由离退休职工管理科保管。印章须经处长审核签字或同意后才能盖印。

第二十条 在每年的档案归档时间内,确保处内重要文件、资料、影像完整地装订好送学校档案室归档。

第二十一条 无纸化办公要按操作规程进行,禁止个人随意修改数据,禁止使用非法软件,防止计算机病毒并定期检测,确保数据信息安全完整。

第二十二条 严格确保离退休工作处各项资产、档案(含U盘、数据等)安全完整。

五、自身建设

第二十三条 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工作人员学习学校及上级文件精神、离退休人员政策与规章制度、时事政治、国内国际重要事件和学校重要事件。学习要做到理论与实际相结合,与学校的改革发展相结合,与离退休人员服务相结合,与本岗位工作相结合,与个人的思想实际相结合,采取集中学习和自学相结合,提高学习效果。

第二十四条 全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央、省市纪委和学校纪委关于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

第二十五条 全处人员必须坚持“制度面前人人平等”,坚决抵制违法违纪现象,克服不正之风。

第二十六条 全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上、下班制度,因病、因事不能按时出勤,必须履行请假手续。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试行。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