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建立的微信群或QQ群,其宗旨是为了方便工作,加强交流,增进感情。为了规范群内管理,特制订本管理办法。
一、以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名义设立微信群或QQ群的,需报离退休职工工作处批准备案,经批准后方可建群,群主为本群负责。
二、和离退休工作有关的微信群、QQ群必须有一名在职离退休工作职工处工作人员在群内。
三、加入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建立的工作群的群员仅限汉江师范学院离退休教职工或家属(离退休职工年龄大、行动不便或不会使用网络工具的离退休教职工的子女或配偶)。
四、所有群员一律实行实名制。
五、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工作群管理。工作群仅用于推送通知、新闻、公告及文件等信息,其他人不得在工作群内分享或发帖。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每次组织的集体活动,自活动开始三天内群员可在工作群内分享活动图片等内容。
六、离退休工作群内的通知和文件,尽量不要跟帖或点赞,以方便群员能及时看到通知。
七、群员可以适当进行群内交流,交流内容或转发的帖子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网络信息管理规定,发帖者对所发内容真实性负责并承担法律责任。
八、群员的个别问题或需要离退休工作处协调解决的事项,请电话联系工作人员,不要在微信群内询问。如果是共性问题工作人员将在工作群内统一进行回复和解释,个别问题将以电话的形式回复本人。离退休职工工作处办公电话和工作人员手机号码分享在工作群公告内,以方便群员查询。
九、除了微信群以外的其他群交流提倡正能量,相互包容、相互监督。
1、严禁有歧视、诋毁、谩骂、骚扰等不良现象;
2、严禁散布传播违背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意见和违背中央、省市、学校党委决定及丑化党和国家形象的言论;
3、严禁发布涉及黄、赌、毒、不良意识形态敏感言论;
4、严禁发布网络投票链接、游戏链接和商业广告信息及推销、推广活动;
5、严禁发布或转发未经证实的帖子;
6、严禁制造和传播各类谣言;
7、严禁转发有违社会公德、危害他人身心健康的低俗文字、图片和视频;
8、严禁在群内发红包;
9、严禁传播迷信信息和从事迷信活动;
10、严禁谈论和透露他人隐私;
11、严禁发布其他不当言论。
十、群主有责任规范群言论,发现有群员违反群规,必须及时制止并向离退休职工工作处报告。离退休职工工作处视情况做出决定,一旦发现有违禁言论的及时报学校宣传部和保卫部处理并做出相应的清群措施。
十一、本管理办法解释权归离退休职工工作处所有。
离退休职工工作处